永光专栏-徐永光:摒弃以权谋捐,红会变红有望-北京黄河缘公益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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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永光:摒弃以权谋捐,红会变红有望
2013-04-30

作者:北京黄河缘公益基金会、基金会中心网理事长 徐永光

 

  4月28日,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在回应了芦山地震后有关红会的多个质疑后表示,两三年内如仍然反转不了“黑十字”的印象,她将自动请求辞职。对会长下的这个“军令状”,肯定有很多人不以为然,但没有理由判定赵白鸽就是在做秀。我们应予以期待。

  芦山地震发生之后,对红会质疑和争论最多的其实还是郭美美--要不要翻出旧帐重查一番,是不是一旦撇清了郭美美与红会的关系,红十字就立马变红了?

  以笔者浅见, 重查郭美美完全是头痛医脚,没有抓住问题的本质。长期以来背着官民不分的体制包袱、习惯于以权谋捐,才是红会公信力饱受诟病的根本原因。

  以往发生自然灾害时,除了政府依照特定法律可以接收捐款外,还法外定规,只允许红会和民政系统的慈善总会接收捐款。2008年汶川地震,红会系统接收款物约138亿元,占整个社会捐款21.1%;而全国公募基金会总共才接收捐款13.75亿元,占1.81%。

  以权谋捐本来是指政府假慈善之名、动用行政权力对公民实施“派捐”、“强捐”的行为,因为是政府,公众、企业敢怒而不敢言。红十字会是一个半官半民的机构,你也搞以权谋捐,自然麻烦缠身。

  以权谋捐首先侵害了公民捐款的自由选择权。捐款是基于自愿和信任,自愿不能用摊派,信任无法靠规定。明令只能把捐款交给谁,不让捐款人选择自己信任的机构,背后带有权力的强势和蛮横。这时,慈善已经变味,爱心开始受伤。

  因为捐款是这么来的,一个慈善机构对捐款人应有的谦卑、尊重,捐款使用的公开透明和负责任的反馈就被忽略了。据清华大学调查,汶川地震后只有4.7%的捐款人了解捐款使用的结果。虽说汶川地震捐款使用经国家审计部门审计,鲜有腐败发生。但受捐机构只给捐款人一个“经审计没发现问题”的答复,怎能令人信服满意?当然,这也不能全怪红会,因为他们的捐款大多是和国家财政的钱放在一起规划使用的,想摘出来笔笔做出交待也难。

  芦山地震发生后,笔者很担心以权谋捐重演,给红会和慈善行业的公信力雪上加霜,呼吁“在捐款环节上,无论政府、红会、慈善会,还是基金会或其他公益组织,应各自做好捐款的接收、募集和落实,每一笔捐款都应向捐款人做出交代。千万不要搞电视台举牌,最后一笔糊涂账。面对灾难,中国政府能力很强,民间亦不缺乏爱心和支持力量,所缺的是对爱心的呵护。愿雅安救灾能成为重拾公众对公益慈善组织信心的重要机会。”

  令人高兴的是,民政部于4月22日发出《公告》,第一次提出“个人、单位有向灾区捐赠意愿的,提倡通过依法登记、有救灾宗旨的公益慈善组织和灾区民政部门进行”, 要求“公益慈善组织进一步规范救灾捐赠活动,保证信息长期可查询,主动接受捐赠者和社会监督”。正如清华大学邓国胜教授所说,这是救灾捐款募集“从行政干预机制转变为社会选择机制”,可谓历史性的转折。

  这一次,红会与其它公益慈善组织一起站在了平等竞争的“跑道”上,工作十分努力,还以自己在国家抗震灾害救援指挥机构中的协调地位,与芦山地震中表现不凡的“成都公益组织4.20联合救援行动”数十家草根组织合作,共同建立“4.20中国社会组织灾害应对平台”。除了信息共享,还打算拿出资源与草根组织合作,探索社会组织联合应对灾害的新机制。

  不管红会的体制改革和去行政化有多么艰难,但这一次他们没有搞以权谋捐,还拿出自己在政府救灾体系中的“权力”与民间组织合作分享,开始“接地气”;尽管目前红会系统5亿多捐款只达基金会系统(不含红会)10多亿捐款的一半,红总会救灾筹款的“霸主”地位暂时让位于中国扶贫基金会和深圳壹基金,但我们看到了一个正在浴火重生的中国红十字会。

  对红会的未来,我们不敢盲目乐观,也不要完全不抱希望,更不应一味指责看不到进步。毕竟,红会的改革和中国的一切改革一样,都需要政府和民间一起秉承建设性的良好愿望,把握正面方向,协力推动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