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民政部释疑社会组织GDP贡献率数据争议-北京黄河缘公益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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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释疑社会组织GDP贡献率数据争议
2015-08-10

  导语:“总体来说,官方统计数据是越来越准确的。”不过何珊珊也承认,学界提出质疑的某些数字确实是错误的。例如《2014中国民政统计年鉴》中,中央一级基金会216家,收入134亿元,公益支出131亿元,增加值仅为2万元,北京市基金会275家,收入19亿元,公益支出13亿元,增加值为3亿元。“2万这个数字肯定是个错误。”  

  【财新网】(记者 周淇隽)7月30日财新网曾报道,上海交通大学第三部门研究中心课题组发布的研究报告认为,官方的社会组织GDP数据远低于实际( 参见财新网《研究称社会组织GDP贡献远高于官方数据》)。民政部规划财务司官员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表示,外界的质疑是没有完全理解官方统计制度,但她也承认官方统计的某些原始数据存在错误。

  上海交通大学的相关研究估算得出,2013年全国社会组织的GDP贡献约4068亿元,是官方数据的7倍左右。报告称,官方数据与实际不符,不能够反映社会组织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贡献率。根据民政部发布的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60.6万个,吸纳社会各类人员就业682.3万人,形成固定资产1560.6亿元,社会组织增加值为638.6亿元,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0.21%。这意味着,2014年全国社会组织的经济份额比2007年还低34%。

  就学界提出的质疑,多年从事民政统计工作的民政部规划财务司原副巡视员何珊珊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表示,外界对官方数据低估了社会组织增加值的意见,是没有完全理解官方统计制度。她介绍说,根据民政部2013年社会服务业统计制度,社会组织的增加值按收入法计算,即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学界和社会组织业界提出质疑的切入点是劳动者报酬。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2013年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9259元,社会组织就业职工为636多万人,依此计算,仅工资总额一项已达3000多亿元,而民政部发布的公报中社会组织增加值仅为571.1亿元。

  何珊珊表示,就业人员不等于取得报酬的人员。“就业人员的概念是把参与工作一定时间以上的人都算在内,而这些人大部分并不在社会组织拿工资,比方说返聘老干部、志愿者,大量的兼职人员是从原机构领取工资。所以用平均工资乘以就业人数肯定算多了。”

  社会组织研究者们对官方数据的另一个不解之处在于,根据教育部、卫计委公布的工资福利支出等统计数据来估算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的增加值,其得到的结果也超过了社会组织的增加值。从概念上讲,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简称“民非”),其中民非包括了上述民办学校和民办医院,这两部分约占社会组织总数的三分之一。

  何珊珊解释,卫生部和教育部的统计口径与民政部门的统计口径不同。“他们是前置审批,统计口径要宽,比方说一个学校提交了前置审批,在教育部门被批准后,已经纳入教育部门的统计范围,他要到相应的审批部门(工商、编办、民政)办理法人登记,取得了相应的机构法人登记证书后,才纳入民政部门的统计范围。”她说,“申请单位在前置审批之后,不一定当年就到民政部门办理法人登记,从统计的时点来看,他们不在一个时点上。此外,每个部门对机构的统计尺度也不一样。所以卫生部和教育部的数字也要比我们大。”

  除了社会组织增加值“总规模太小”,学界质疑的另一个疑问是,根据民政部的统计公报,社会组织的GDP贡献占比呈逐年下降趋势。何珊珊认为,社会组织增加值计算的基础数据可能有错误的。比如统计的年检记录的基本单位是万元,但有的机构当成元为单位来填写。“刚开始统计年检记录的时候没有参照物,看不出来是不是填多了,之后几年才逐渐比较出来错误,而下一年用正确的数据,就造成了数据变少”。

  其他原因还包括,有的社会组织不按规定年检,收集不到数据;社会组织本身存在新陈代谢,有的机构经济活动下降,比如,教育类机构前几年有择校费、赞助费等名目繁多的收费,近年来已全部取消,财务数据必然大幅下降。同时,社会组织还可能出现漏报现象。

  “总体来说,官方统计数据是越来越准确的。”不过何珊珊也承认,学界提出质疑的某些数字确实是错误的。例如《2014中国民政统计年鉴》中,中央一级基金会216家,收入134亿元,公益支出131亿元,增加值仅为2万元,北京市基金会275家,收入19亿元,公益支出13亿元,增加值为3亿元。“2万这个数字肯定是个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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