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中国投资》用商业手段解决社会问题-北京黄河缘公益基金会
  • info@nandu.org.cn
  • 010-51656856
  • 南都微信
  • 南都微博
《中国投资》用商业手段解决社会问题
2014-04-14

数万亿的教育、医疗和养老等社会需求亟待满足,在适当的机制下,社会投资可以发挥巨大作用。

  社会投资在中国刚刚起步,却拥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北京黄河缘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徐永光在接受《中国投资》采访时表示,未来中国面临数万亿的教育、医疗和养老等社会需求,在政府资金和公益资金无法满足的情况下,应当借鉴国外的社会投资经验,让社会投资进入来发挥重要的作用。

  徐永光表示,用商业手段解决社会问题,效率远高于政府与公益资金,通过设计适当的机制,吸引那些心怀社会理想的投资人进入这些领域,不仅可以满足庞大的社会需求,解决社会问题,也是扩大就业、促进服务业发展的一条良策。

  社会投资起步

  《中国投资》:社会投资在国内刚刚起步,这一概念跨越公益与商业,了解的人并不多,您是社会投资的倡导者,能否谈谈您对社会投资的理解?

  徐永光:社会投资,简单地说就是用商业手段解决社会问题。与非营利的公益组织相比,两者均以社会使命为先,但前者可以通过自身的运营实现财务上的可持续性。

  近几年中国一些地方出现了“公益创投”,公益创投与“社会投资”“影响力投资”这些概念有一定的关系。

  理解社会投资,可以先从公益创投的发展脉络理解起。在美国公益创投在资金安排的方向上,从两类发展到现在的4类,与社会投资密切相关。过去资金安排只有两个方向,一类是资助,一类是投资(保值增值),现在则变成了4种。过去纯资助的方式变成了两种,一种是继续资助,把钱消耗掉;另一种是贷款,本金要回收,可以低息或者无息。美国对贷款模式非常鼓励,要求基金会每年的资助支出不得低于本金余额的5%,现在把贷款也认同为资助,大大拓宽了公益创投的范围。纯投资现在变为了两种模式,一种继续在市场上寻求回报,一种就变成了对社会企业的股权投资。这部分投资还是投资企业,有回报,但这些企业是解决社会问题的企业。例如,美国一家生产早餐麦片公司的基金会,他们就投资了一个给中小学生提供营养午餐的社会企业。

  在中国,公益创投目前一部分是对非盈利组织的资助,一部分属于对社会企业的投资,不过目前还是以资助为多,尤其是各地政府的公益创投几乎都是资助,对社会企业的投资还比较少,例如国内第一个社会投资基金新湖育创投基金,资金来源于浙江新湖集团,目前已经投资了2-3个社会企业项目。

  相比单纯的资助,投资于社会企业的明显效果是,过去做项目资金都消耗了,现在投入社会企业一方面帮助初创社会企业成长,另一方面要有回报。这不太像风险投资,更像天使投资,不会投资到已经很成熟的企业、然后上市退出,而是陪伴企业做大。

  《中国投资》:那么该如何理解社会企业?

  徐永光:通过案例来讲比较容易。社会企业理论的开山鼻祖是美国的卡耐基。他在《财富的福音》一文中反对富人的“布施式慈善”,呼吁慈善组织应该给穷人带来创造财富的能力。不过,布施式扶贫,依然是许多国家政府和NGO惯用的做法,年年扶贫年年贫的怪圈循环,浪费了很多纳税人的钱财和慈善资源。后来,孟加拉人尤努斯颠覆了这种传统扶贫模式。尤努斯在得到福特基金会12000美元的资助进行贫困问题研究时,就试验性地给43位村民发放小额贷款,每笔贷款25美元。利用这些少量的钱,尤努斯的借款人有了稳定的收入,他们不仅能清偿债务,还能大大改善家庭的经济状况。

  在中国,解决残疾人就业的福利企业,就属典型的社会企业,例如大宝化妆品公司,北京市的一家以吸收聋哑人为主、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还不错的企业, 199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杜晓山创立的农村小额贷款机构——“扶贫经济合作社”,2002年经济学家茅于轼汤敏等人兴办培训中西部贫困妇女从事家政服务的富平家政学校,等等。

  社会企业首先是“企业”

  《中国投资》:您谈到的尤努斯,他设计的穷人银行并不给穷人低利息或免息,这种设计的意图是什么?

  徐永光:尤努斯的设计是天才的设计,他给穷人贷款用于扶贫,但利息比银行贷款高,例如国内扶贫贷款的年息在10%—21%之间居多,怎么看这个事情?

  首先,这个利率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第二,这种机制的巧妙之处,若低于10%,各种市场的手会各种方式伸进来,最后贷款会流入大户的手中,穷人就拿不到了。所以高利息和穷人银行之间有着天然的合理性。第三,对于1万-2万元这样的小额贷款,商业性银行都是不做的,银行一定是找大户,有实力,有担保,他们所说的小额贷款最低都是几十万。而扶贫的小额贷款不需要担保。另外,如果考察扶贫的小额贷款机制,你会发现管理成本是比较高的,若一笔几百万贷款,银行只需要从中进行一次风险管理就行了,如果分散成几百个贷款,那么管理成本就扩大了许多倍。在这个机制中,每一笔管理员都要深入农村调查。尤努斯的穷人银行,确保风险可控的机制,就是每周还一次,一年的钱56次还,每次还本息贷款的2%,还款时还要开会,并要求同一个村的贷款人联保,如果其中一个人不还贷款,其他人也拿不到贷款了。万一真有问题,其他人也要提供帮助,否则他们的贷款受到影响,形成一种群体的压力。

  所以小额贷款迄今为止,偿还率大大高于普通银行贷款。国内外都是如此,有很多都是100%的还款率。这种扶贫小额贷款目前已经出现了创新模式,如城乡互助的网络金融模式,利率7%。每笔1万-2万,我认为很有前途,未来人人都可以参与扶贫的小额贷款。

  《中国投资》:恰恰是这种设计保护了穷人的利益。不过,是不是也应该有个机制不让企业过于逐利,以防影响社会性、公益性?

  徐永光:社会企业首先是一个企业,不要对企业的行为运行规则进行公益绑架。其实,社会企业有企业的思维,在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方面反而比公益组织强。

  我对这一点感受特别深。我们有过很多这样的经验,例如,有一次我们资助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入围了12个项目进行投票,结果令人吃惊,第一第二名都是企业。他们并没有事先提示自己是社会企业。

  为什么会这样,因为他们是公司,产品和服务是市场上拼出来的,消费者愿意花钱买,质量是有保证的,公益组织的项目怎么就不如他们呢?因为公益组织是白给,就不那么讲究了。

  所以,支持社会企业的发展,比投入公益组织的效率更高,对公益基金来说,自然愿意投入到社会企业中。

  我们现在的思维容易道德绑架。反过来讲,有些农业、环保企业,可以得到国家诸如减免税等支持,但对于从事社会投资的企业,国家是否也应该让他们回到市场来,也应该扶持他们,就像对农业和环保企业一样。

  巨大的社会投资需求

  《中国投资》:目前虽然还有很多争议,但您认为的社会投资范围该如何划定?

  徐永光:我认为社会投资可以是一个较宽的概念,教育、医疗、养老的投资应该归于社会投资。因为这些投资都是解决社会问题的。

  而且,比较有意思是,英国是公认的大国,有大概6万多家社会企业,但实际上如果要做一些界定的话中国的社会企业更多,20万家民非机构都应该算作社会企业,其中教育医疗养老占80%,这些民非机构很多都是来自私人投资,有经营活动,都是通过他们的经营来满足社会需求,所以实际上可以算做社会企业。

  《中国投资》:如果教育、医疗、养老的投资都纳入社会投资的范围,那么这3个领域恰恰是需求最大的。

  徐永光:需求非常大。以养老为例,在中国,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发展非常滞后,市场供应严重稀缺。根据中国老龄委提供的数字:2012年,养老产业的市场需求约为1万亿元,而实际只能满足1000亿元。按照国际通用标准每100位老人需要5张养老院床位计算,全国共需养老床位800万张,而目前仅能供应266万张。因为独生子女政策,实际上中国对养老床位的需求量更高。

  教育、医疗也是如此。社会投资进来可以满足这些需求。因为公益的资金毕竟是很少的,是解决不了庞大的教育医疗养老需求问题,这不现实。而且,数万亿的投资进来,还会扩大就业,如养老可以容纳3千万的就业,增加服务业在国民经济的比重。这是非常大的市场。

  《中国投资》:英美近年来社会投资非常活跃,您是否认为在中国社会投资也是一个长期的投资机会?

  徐永光:我去过英国的社会投资银行Triodos,行长介绍说,因为这种有使命感的投资理念,使得这家银行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时期,在许多银行倒闭的情况下,他们的股票仍然大受青睐,增发股票很快被投资者认购一空。说明这个投资是长期、可持续、有好的回报的。

  再比如,多米尼指数(Domini 400 Social Index)。这是美国第一个以社会性与环境性议题为筛选准则的指数,这个指数旨在为社会责任型投资者提供一个比较基准,并帮助投资者了解社会责任评选准则对公司财务绩效的影响。多米尼400社会指数跟踪了精选的400家公司,最初运作的10年(从1990年5月1日到2000年4月30日期间)的平均年收益率为20.83%,高于同期标准普尔500指数平均年收益率的18.7%。

  《中国投资》:目前国内资本对社会投资的兴趣如何?

  徐永光:现在关注度到了一个比较高的阶段。但我觉得中国的社会投资还处于一个推广阶段和实践阶段。现在实践很重要。后起的社会企业还很少,关注这个领域的资本还不太多。中国的投资界多数还不懂。政府话语里还没有出现过社会企业和社会投资。法律法规也是一种期望和愿望。所以先实践吧。

  制度障碍

  《中国投资》:您认为当下阻碍社会投资最大的制度问题是什么?

  徐永光:要发展社会投资,就是制度一张纸的问题。我国1998年出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要求投入教育、医疗卫生和养老的机构,应为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民非”)。

  这个制度的积极意义在于,国家把过去完全由自己控制和管理的一部分公共服务领域让出来,设计了一个公私、社企模糊的空间来吸引社会投资,但也存在很大弊端。登记为民非,依据规定,投资人(法规称“投入人”)对该组织就不享有任何财产权利,不得分红,不能向银行贷款,不准设立分支机构,许多机构不能获得免税优惠。

  举个养老的例子,国家把民办养老机构划分为公益性和商业性两类。投资创办养老机构,并想获得国家对养老产业的优惠政策,就必须在民政部门申请“民非”注册,同时接受投资资产归社会所有、不能分红及资产不能用作抵押融资等法律规定的条件。要想办商业性养老机构,那就去工商注册,自然国家扶持民办养老机构的一切优惠政策也与你无缘。商业性养老项目很难办,商业地价成本和房地产税费都很高,要么定位高端,高收费,要么走套现快的“养老地产”的路子,配套的养老服务得不到保障。而公益性养老机构可以得到政府政策性供地和其他优惠政策,成本大大降低,但“民非”模式又意味着要放弃财产所有权,让很多投资者望而止步。

  中国教育、医疗卫生和养老事业光靠政府投入,远远不能满足社会需求。问题是,中国慈善事业还处于初级阶段,并没那么多慈善捐款来办公益事业,恰恰是商业资本接驳“民非”制度进入公益领域,才有了“民非”这种中国所特有的“社会企业”的发展局面。

  《中国投资》:政府应该作什么?

  徐永光:把政策设计好。目前唯一突破的是温州。温州市2012年推出的“公益新政”:确认登记为“民非”的学校、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出资财产属于出资人所有;投入满5年后,在保证不撤资、不影响法人财产稳定的前提下,出资人产(股)权份额经单位决策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可以转让、继承、赠与;在扣除举办成本、预留单位发展基金以及提取其他有关费用后,尚有结余的,允许出资人取得一定的合理回报。这就给了那些心怀社会理想同时又希望进行投资选择的投资人机会,当年温州的社会领域就吸收30亿元民间投资,既解决社会问题,又有资金回报,效率也高。

  链接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社会公益性是民办非企的最大特征。也正因为如此,国家在税收等方面对民办非企实行一些特殊的减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