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观察-“404学者”侵害的何止是“集体公平”-北京黄河缘公益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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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学者”侵害的何止是“集体公平”
刘晨 2018-10-31

如今的学术界就像是柏杨所说的“酱缸文化”一般,很多人都染成了一个德性,一些人试图在比赛当中“抢跑”,反正违规的成本又低。如都这样,那这个圈子就只能溃败下去,还谈什么国家利器?


一些人并非是学术训练不足,而是选择在名利面前故意为之,比如“钻空子”“投机主义”等。个体的行为失范往往带来的是对整体的学术污染,是对集体的不负责,缺乏一种学者或研究者该有的基本道德律令。


作为南京大学社会学院教授、青年长江学者的梁莹,最近风靡了整个学术界,学术圈里有人说,“自1978年以来,社会学的学者,还从未有人如此刷屏”。但对社会学这个学科来说,这显然不是什么光荣的事情。


从开始到现在,我个人认为,最值得关注的是两个问题:第一,她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第二,她又是如何成为“404学者”的?尤其是后者,并非是钱和权的问题。


下面,我想从三个方面来探讨这个事情:第一,39岁的“青年长江学者”是如何实现的?第二,是什么塑造出了这样的学者?第三,如何治理?



▌“走捷径”:39岁的“青年长江学者”


翻看梁莹的简历,1979年生,“北京大学公共管理博士后,美国芝加哥大学社会学系博士后,香港理工大学-北京大学社会工作硕士,南京大学行政管理学博士,斯坦福大学社会学系访问学者。现任南京大学社会学院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这样的成绩和经历,可以说已经非常华丽,羡煞旁人,尤其对同辈群体而言。正如此事被“二次曝光”(起初网络中已有关于她学术、教学行为不端的指责,而后销声匿迹,《中国青年报》近期的报道已不是首次曝光)后,我从学界听到的那样,梁莹的一些同龄人在课上还曾夸赞她的成绩,让学生们向她看齐——39岁就功成名就。很多学者在39岁可能还是讲师或副教授,更别说能获得多少国家级的项目资助等。梁莹“几乎拿到了所有她那个年龄文科教授能够拿到的头衔”。


问题是,作为一名学者,梁莹的成长逻辑过于“异常”,简直可以说是一种“大跃进式”的发展。在学术界,除非个人勤奋过人且天资聪颖,否则很难达到这种程度。多数人都是按部就班,一步步研究、突破,一点点的“往上爬”。


梁莹被指抄袭、一稿多投等有违学术伦理的行为,并在近年主动撤回了100余篇在各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和早先密集发表论文、迅速晋升一样值得怀疑的,是梁莹大范围的删除过去已经发表的论文。


张爱玲曾说“出名要趁早”。梁莹靠着“走捷径”获得这些利益,也的确让她出名了,不仅带来了学术头衔,那些如今无法检索的论文,还曾帮助她获得研究经费、入选各项人才计划。但这并不符合学术伦理,所以如今“翻船”了,再一次出名。


同时,梁莹却没有什么悔改之心,我认为这是引起学界群体愤怒的主要原因。比如,明知自己犯错,却向记者解释说“上述情况只在自己学术生涯最早期,……刚读研究生,学术刚入门,不懂规范……”“当时期刊即使不接收论文也不会给回复,所以等一段时间还没有下文,会将论文修改后另外投稿。”“你这样查,全中国所有的人,很多教授、博导都有问题……”


正如学界有人评价的那样,“这简直就是在转移矛盾”。个人犯的错误并不能全部转移给集体。



▌监督失灵与评价矮化:制造“404学者”的关键


至今,据说梁莹的英文论文还在线,但120多篇电子中文版论文被“404”了。即使在互联网上删除了这些论文,纸质版的期刊也早已发行并分布在各图书馆。已经发生的一切根本不会“一删了之”。


言及于此,就不得不追问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就第一个监督机制来说,期刊为什么不查重?


难道青年长江学者、博士导师、“一流大学”的教授,就可以免于查重?事实上,学界还真是如此。一些学术期刊直接拒绝发表本科生和硕士生的文章,并非真的是文章质量不行,而是更看重作者的名头。这种“不看质量看名头”的学术发表逻辑,就会制造出这样的笑话。如此,缺乏第一道监督机制,梁莹的文章就这样顺利出刊。


其次,就第二个监督机制而言,南京大学对于这样的行为没有事先审查机制吗?比如当其填报人才项目的时候,是否核查过她的相关论文合规与否?是否抄袭?但凡出现类似的情况,应该被“一票否决”而不是“助纣为虐”。我认为每个大学都应该成立独立的学术委员会,审查和接受学术不端举报,依据情节严重程度而给予处罚。


再次,就第三个监督机制而言,社会监督有点迟缓。如今,在学界通常流行一个说法,“她是不是得罪人了?”这种思维关注“个人恩怨”而非“学术不端”这一事实本身,无益于推动同类事件的积极改变和发展。其实,社会监督也是一种监督机制,对学术监督同样重要。


所以,对学者而言,在发表论文或申报项目的时候,首先要考虑的是,是否对这三种监督机制存在敬畏之心?我想,如能考虑到这些后果,就不至于出现如今的局面了。相反,抱着侥幸的心理去抄袭、作假,最终只会身败名裂。


此外,如今的一些学术评价机制也的确存在弊端,我甚至认为这是“逼良为娼”。正如香港科技大学一位教授评价的那样:“现在的科研评价体系,无不是塑造出这样一个人物的关键”。当学术评价机制依然以论文为重,没有高质量的论文,即便有博士学位又怎样?没有这些论文去支撑学者申报的课题,有博士身份又如何?在学术圈,把课题给谁,要看前期研究成果(还要看其它)。所以,在论文上“做文章”就成了关键。相反,没有成果,很难在评价和竞争中取胜。


为此,近来又有部门发表政策性文件,要破除“唯论文”的学术评价风向,但我觉得很难实现。熊丙奇早在2016年就发表了《破除“论文情结”应回归正常的学术评价》,在学术圈里,也经常有类似这样的号召和呼吁,但至今也未能实现。


问题就出在,至今也找不到一个比它更好的办法做评价。但不破除,今后还会形成类似“404学者”的学术困境。如此看来,这就是学术的一个悲哀、迷局和困惑。前不久,虽然浙江某高校声称要改革这样的局面,但至今却没有下文。我认为这就是一个愚公移山的活,现在想将其移走,却因各种利益捆绑在一起,个体难以撼动整个系统。



▌走出“学术造假”:“404学者”的治理对策


梁莹的行为并非个案,之前就已经有很多类似的案例,包括北京某博士生造假,最后还闹到了法院,还有一些因抄袭而被解除职务的教师等,可谓是不绝于耳。似乎,学界隔一段时间就会出现一两个这样的人物。


当然,这样的案例也并非是中国独有,日本的某博士造假,其导师自杀的新闻我们也曾听闻。所以,如此看来,学术造假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值得深究。


那么,对于学术圈来说,到底该如何治理这样的现象?


首先,制度的监督。正如上文所述,要有独立的委员会,能够接受和评价收到的举报、监督,并且刚正不阿的查处违规行为,撇开关系、名头与权力等因素影响。同时,学术期刊也需要严格的规范化操作,而不能看关系、名头去发表论文。如有造假,甚至建议直接拉入黑名单,永不接受作者再次投稿(现在学界有这一监督机制,但一些期刊为了某些利益而没有真正实施)。等等。而且,法律应该介入到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当中来,光靠大学还不够。


其次,风气的净化。如今,学术界的风气的确不太好,动歪脑子的人有很多。本身,做学问就是一个很累的活,又面临各种生存和升职压力,所以“走捷径”成为一部分人的选择。在缺乏自律又缺乏监督的情况下,就很可能造成“反正人家那样做我也那样做”,这样想的人,连基本的学术敬畏都没有。此外,如今的学术界就像是柏杨所说的“酱缸文化”一般,很多人都染成了一个德性,一些人试图在比赛当中“抢跑”,反正违规的成本又低。如都这样,那这个圈子就只能溃败下去,还谈什么国家利器?


而且一个良好的学术共同体也未有建立,一些违规者在某地待不下去,居然还可以去另外一所大学待。这就加剧了学术环境恶化。这种现象应该遭到抵制。


再次,个体的失范。个体在学术规则面前可以选择做与不做。我倒是觉得,一些人并非是学术训练不足,而是选择在名利面前故意为之,比如“钻空子”“投机主义”等。个体的行为失范往往带来的是对整体的学术污染,是对集体的不负责,缺乏一种学者或研究者该有的基本道德律令。


但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也需要关注,也就是在开篇所述的,为什么梁莹有如此大能耐去“404”?我认为,如果在这过程中继续有违规操作,应该被某些部门处罚。否则如果任何人都可以“404”,学术造假会更严重。进一步说,如果拥有版权的学术期刊拒绝不合理的撤稿要求,并且支持网络平台继续保留这些论文(以作为留存、证据),就不可能出现“404学者”,学术论文也可以被更方便的监督。


事实上,网络也是一个监督机制,但它更多的是工具性的存在,尤其是从网络政治的角度出发。而真正想要走出这样的学术造假局面,还得让造假者付出巨大的代价。同时,包括期刊、各种评审机制的监督要完善,否则还会有下一批“404学者”。


虽说南京大学目前已经根据相关举报而成立了调查组,包括对其授课态度等一系列的内容进行调查,但我认为,这些有点晚,因为她这种行为已经造成了学术群体利益的受害,且影响到其他人的学术公平与发展,而这些损失很难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