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观察-关于性侵犯的几点断想-北京黄河缘公益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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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性侵犯的几点断想
田方萌 2018-07-31

田方萌,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教师,南都观察特约作者


全文3600余字,读完约需7分钟




“沉默保持的时间越长,参与者越多,迫使我们加入合谋的压力也就越大。然而与之形成悖论的是,如此一来,这场沉默合谋被终结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加。”


解决一个问题的开始,就是承认它的存在。每当一个人站出来,后面的人再说“我也是的”,代价就小一点。用经济学的术语说,打破沉默的边际成本递减。



最近各界的性侵犯事件频频曝光。举报者中有我相识的人,嫌疑人里也有我的师长,这迫使我放下手头的工作,思考与性侵犯有关的现象。由此产生的一些想法,难以形成系统性的论述,姑且称为“断想”。



▌角色冲突


二十年前刚进入大学时,我对学校里的老师们抱有一种虔敬的想象。我以为他们都是为了献身学术才进入象牙塔的,带点不食人间烟火的清高作派。后来接触多了,我才发现他们也有很世俗的一面。


一个漂亮女生当年告诉我,X老师曾请她一起跳舞。我当时想,X老师毕竟也是男人。她是否乐意去跳舞,我不清楚,不过我总觉得X破坏了单纯的师生关系。当他次日登上讲台的时候,那位女生一定会想——“这个男人昨晚和我跳过舞”。


后来,我因为一项活动认识了某学院的Y老师,他长得很高大,作风也豪爽。两年后,我偶然遇到他教过的一位女生。我提起Y老师,她很不屑地说:“那人常喝酒,喝酒时就打电话,叫我和其他女生陪他。”Y的高大形象顿时在我心中矮了一截。他拉女生喝酒时有没有不检点的举动,我不知道,可一起喝酒本身就突破了职业界限。


发展师生之外的关系,都会产生角色冲突,无论学生是否情愿。如果你想让学生把你敬为老师,最好只把学生当成学生。暧昧是诱人的,也是危险的。



▌师生恋


为了防止校园性侵犯,有人提出全面禁止师生恋。我想起琼瑶的处女作《窗外》——一对中学师生的恋爱故事。她那个年代的斗争主题之一就是争取恋爱自由。现在,看《窗外》长大的一代人开始反对师生恋了,他们是否回到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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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青霞、张俐仁在电影《窗外》。电影拍摄时林青霞还未成年,其母亲代签了拍摄合约,林青霞回忆说,“母亲拿着剧本把所有接吻戏都打了叉,导演连哄带骗地说:‘可以借位。’”  ? 电影《窗外》


一次同学聚会上,我听说Z老师当年追求过我们班上一个女生,但被她拒绝了,否则她现在就是我们的师母。Z老师是在给我们上课期间追求她的,还是课程结束以后?我不清楚,只知道他后来娶了我们一位师妹为妻,据说两人感情还挺好。


并非所有的师生恋都是“不正当关系”,也并非所有的师生恋都会导致性侵行为。如果师生关系的确构成问题,当事人可以选择退出这种关系。不过,师生之间要谈恋爱,总有一方率先进行突破性的试探。这种行为可能就构成了性骚扰,尤其在另一方拒绝接受的情况下。


我们应该坚持自由,还是保障权利?这不是非此即彼的问题。大多数人可能会同意,任课期间或担任导师时,老师不应与学生谈恋爱;当双方属于不同学校和不同领域,则不必有什么禁忌。这个问题最好的解决办法,也许是以避免角色冲突为原则,制订精细化的规则,为两者都留出空间。



▌房间里的大象


《房间里的大象》是美国社会学家泽鲁巴维尔写的一本书。基于对日常生活的观察,作者发现人们因为耻辱或恐惧,对某些丑闻保持沉默。然而当事人仍意识到,这些事实还存在着,就像房间里的一头大象。


泽鲁巴维尔写道:“沉默保持的时间越长,参与者越多,迫使我们加入合谋的压力也就越大。然而与之形成悖论的是,如此一来,这场沉默合谋被终结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加。”解决一个问题的开始,就是承认它的存在。每当一个人站出来,后面的人再说“我也是的”,代价就小一点。用经济学的术语说,打破沉默的边际成本递减。同性恋者的出柜,被性侵者的指控,边缘群体的呼声,均是如此。


房间里的大象是一个隐喻,它关乎要求承认的政治。讽刺的是,一头大象的现身,可能会导致另一头大象被掩藏。早先说出真相的人建立了新的言论尺度,如果你指出还有另一头大象在房间里,他们就会起来围剿你。“请看剃头者,人亦剃其头。”



▌罗生门


《罗生门》是日本导演黑泽明的名作。我的一位老师曾说,这是他看过的最有哲理性的电影。该片根据芥川龙之介的小说改编,讲述了一起扑朔迷离的杀人强奸案。几位当事人都从自己角度向法官讲述了案件的经过,人们难以分辨谁的叙述更接近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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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相只有一个,但是各人提供证词的目的却各有不同。为了美化自己的道德,减轻自己的罪恶,掩饰自己的过失,人人都开始叙述一个美化自己的故事版本。” ? 电影《罗生门》


如果说我从人生和历史中学到过什么,那就是事实真相是难以呈现的,因果链条是难以建立的。我曾错怪好人,也曾轻信坏人,这使我不敢轻易做出事实和道德判断。看到有人信誓旦旦的宣称“这就是真相”,我总会在心里打个问号。


相信一种叙事——特别是对己方有利的叙事,总是容易的。论证并说服他人相信一种叙事则很难。即使有DNA证据的支持,也有几百分之一的可能出错。原因不在于DNA本身,而在于法医有可能污染或弄错了样本。


我曾因一起校园绯闻同一位历史学者争辩。在研究工作中,我们都尽量严谨求实,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但在公共话题中,立场似乎比证据更重要。不过说到底,如果证据不重要,我们又何必要求信息公开?


已故的作家李敖有句名言:“我不仅骂你是王八蛋,我还能证明你是王八蛋。”类似地,我不仅希望看到更多人站出来,还希望他们能出示证明。



▌无罪推定


有读者也许会问,文章开头为什么你不用“受害人“和“施暴者”这样的称呼,而说“举报者”和“嫌疑人”?这正是我反思后斟酌使用的词汇。如果我使用前者,就等于确认施暴行为发生过。可对于未调查清楚的几桩事件,我并没有福尔摩斯式的自信。


在美国留学那几年,我从该国文化中学过两条道理。一是制衡机制。《圣经》有原罪说,人性天生就有恶的一面,因此制度设计要以防范为主。二是无罪推定,指控某人作奸犯科时,先假定他无罪,根据证据多少定罪。这两条看似矛盾,其实都是两害相权取其轻者。


统计学常讲两类错误。一是真命题,研究者把它当成假的了。二是伪命题,研究者却信以为真。不能掌握全部信息的情况下,我们都面对这两类错误。也许选举产生的领袖是个真君子,但我们主要应防范第二类错误,因此采取各种审查限制手段,节制他拥有的权力。也许某女生口头举报的系主任的确有过非礼行为,但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执法者只能放过他,因为伤及无辜的第一类错误更是我们不愿看到的。


无罪推定的原则是否应当施于公共舆论?这取决于舆论是否有自我纠正的有效机制。我怀疑“键盘侠”们主持的“网络审判”能否像司法部门一样公正——有人说司法部门也难以做到公正。另一方面,对于那些“被侮辱和被损害的”人们,我确实认为他们有权讲出自己的记忆,哪怕没有其他证据支持,哪怕有些细节上的偏差。在真相大白之前,让我们暂且存疑。



▌权力的滥用与腐蚀


性侵事件中的嫌疑人,常常被网民骂作“禽兽”,仿佛他们的兽性多于人性。可这些人都是文化程度较高的中上阶层分子。他们对中国社会的了解远超过一般人,否则就不可能爬上去。我更倾向从社会性的角度去理解他们的行为——假定举报者所言都是事实。


嫌疑人当然都有私欲想要满足,可私欲的满足方式必然是社会性的。他们的非礼行为不太可能是“一时冲动”或“酒后乱性”。也很少有人借着“色胆包天”,连女作家的大腿都敢摸。相反,性骚扰行为是这些人在社会化的过程中习得的。


有位金融界的朋友告诉我,女销售人员和男客户之间搂搂抱抱很常见。有些女员工为了创造业绩,甚至主动投怀送抱。一些男性经历这样的事情多了,对女性的尊重程度也就降低了,甚至看到不主动的女性,也觉得有机可乘,而且他们得手的几率可能不低。这并非“荡妇羞辱”理论,只是说明权力的滥用和腐蚀,常常是一体两面的。有以权谋色的男人,也有以色谋利的女人,两者共同污染了社会空气。


一种反思认为,性侵犯现象的根源在于男性处于权力中心。这就像是说某个工人被老板克扣工资,根本上因为资产阶级掌握着生产资料。性侵犯不仅仅是个女性权利问题,它可以发生在男性和男性之间,女性和女性之间,可以由女性施加给男性,也可以发生在各种身份的人们之间。对权利的侵犯未必源自权力的结构。


根据2000后的三次全国性行为调查结果,中国人民大学的两位学者潘绥铭和黄盈盈发现,针对中国女性的性骚扰,很少牵涉到管理者、老师和上司,更多来自与受害者具有同等社会地位的人。只有13.1%的动作性骚扰来自具有权力优势的人——“老板、上级、领导、老师、对我有恩的人”,而三分之一强发生在同学和同事等平级的人际关系中,陌生人或刚认识的人则占五分之一。此外,2010 年的数据显示,女性中同性之间的动作性骚扰不但比男人中的还多,而且增长幅度也大于男人中的。


我们对性侵犯的认识通常来自一些高调案例,这些调查分析可以帮助我们摆脱一些成见,也有助于舆论环境的良性发展。



▌为贤者讳


薛蛮子嫖妓被抓后,一种为他辩护的言论要求媒体“顾全大局”。他们举出马丁-路德金的例子,称当年美国媒体为了民权运动,没有曝光他嫖妓的丑闻。最近,这种论调又浮现出来。如果某人从事着高尚的事业,却犯下可耻的丑行,我们是否应当“为贤者讳”?


我怀疑金嫖妓一事本身就是子虚乌有的。金确实发生过婚外情,可没有确凿的证据表明他曾嫖娼。金嫖妓的传闻可能源自1971年出版的一本书 The King God Didn't Save。作者威廉姆斯(John A. Williams)声称,金在1964年领取诺贝尔和平奖时,他的随行成员曾与北欧妓女调情,但是没有说金本人嫖妓。金的朋友阿伯内森(Ralph Abernathy)称联邦调查局曾经搞了些录音“证据”,并寄给媒体和法官,可他的一部传记只说送给了几位政府高官。听过录音的人对它是否可作为嫖娼证据存在争议。这些录音至今仍被美国联邦法院封存,到2027年才会解禁。如果当年联邦调查局寄给媒体,今天应该会有人批露它。


回到为贤者讳的伦理问题。我的答案很简单:高尚事业的参与者最好换掉他们的领袖,而不是替他掩盖丑行。让有污点的人物继续领导一项运动,本身就带有巨大风险。主张为贤者讳的人也许并非出于维护事业的目的,而是因为牵扯到自身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