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观察-当15岁的男孩向10岁女孩提出“文爱”,童年消逝了吗?-北京黄河缘公益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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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15岁的男孩向10岁女孩提出“文爱”,童年消逝了吗?
曾于里 2018-03-23

曾于里,文化评论者


全文4700余字,读完约需6分钟



羞耻心是这个文明化进程的一个极为突出的方面,羞耻是野蛮的控制机制,它构成了对于社会机制、文化惯例以及个体行为的一些不可打破的“禁忌”。正因为羞耻心,成人再也不能像过去那样肆无忌惮地在孩子面前谈论性等话题。


最近一位魔兽骨灰级玩家的妈妈在网上发帖,引起了广泛关注。


作为游戏玩家,这位妈妈对女儿接触网络是持比较开明态度的。在发现女儿日常举动有一些不对劲以后,通过看孩子QQ,妈妈发现了女儿和一名15岁B站UP主的聊天记录。互喊“老公老婆”或许是青春期早恋时的角色扮演,但当男孩向自己的女儿提出“文爱”“白丝女装”等要求时,妈妈才发现已经刹不住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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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文爱”?百科上如此解释:一般用作异地恋人之间维系情感的一种交流方式,文字书写爱,语言谈及情。它和“语爱”(电话、其他语音通话设备)、“视爱”(视频通话),组成了当今社会全新的一种性行为——“网交”。


这位母亲与15岁UP主互相在网上发帖对质互骂,虽然最后以UP主的道歉而告终,但无论是那位10岁的女孩,女孩的妈妈,还是15岁的UP主,伤害都已构成。


这个事件再一次引发人们关于互联网对儿童有何影响的讨论和反思。事实上,这并不是个案,不少人对于现在的00后、10后普遍有一个感觉:他们太“早熟”了。我们常在直播平台上看到“00后孕妈”或“00后宝妈”,看到00后在抽烟或喝酒,看到00后在一些与情色有关的网络社群中出没……传统所想象的“天真无邪”的童年,似乎在消逝。


究竟互联网的崛起将怎样改变童年的形态?又该如何应对?



发明的童年


早在30多年前,尼尔·波兹曼就在《童年的消逝》中预示了童年消逝这一危机。在书中,波兹曼以“童年”这一诞生历史并不久远的社会概念为考察对象,详细探寻了它的起源、产生、兴盛,及至目前正在消失的历程。


童年并非一个本来就存在的概念,比如在中世纪,儿童只不过是小版的成年。波兹曼引用他人的话说道,“那时没有分离的童年世界,儿童和成年人一样做同样的游戏,玩同样的游戏,听同样的故事。他们在一起那样的生活,从不分开。”当时也没有什么羞耻心的概念,成年人从来没有想过对儿童隐瞒一些什么,“在儿童面前,成人百无禁忌:粗俗的语言,淫秽的行为和场面;儿童无所不听,无所不见”。比如我们今日读到的许多经典童话,它们在口耳相传的时代,内容多数与血腥、恐怖、死亡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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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小红帽》剧照。


大约在15世纪到17世纪,西欧出现了活字印刷术,为社会注入了一种不可抗拒的革命力量,它的出现象征新的文字时代和书籍文明的到来。阅读不再是特权阶层的权力,书籍不断普及。因为阅读需要一定识字和语法以及逻辑等等的能力,成人世界和儿童世界开始分离。“印刷术的出现,创造了一种新的成年定义,成年是具有阅读能力的人;相对地便有了一个新的童年定义,即童年是指没有阅读能力的人。”“未成年人必须通过学习识字、进入印刷排版的世界,才能变成成人。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们必须接受教育。因此,欧洲文明重新创造了学校,从而使童年的概念也变成社会必需的了。”童年诞生了。


而随着时代进步和人文主义的发展,儿童与成年之间的区别在不断扩大和丰富,“人们开始接受儿童不会、也不能共享成人的语言、学识、趣味和社交生活,成人的任务其实是帮助儿童为将来能够应付成人的符号世界做准备。”到了十九世纪中叶,不少国家已成功地让儿童接受教育,离开工厂,有了自己的服装、文学、游戏以及社交世界。数以百计的法律规定儿童和成人在本质上有着本质的区别,社会赋予了儿童被优待的地位,并提供一定的特殊保护。童年的概念成为了社会准则和社会事实。



童年在消逝


印刷术的广泛运用不仅将儿童排除在阅读之外,也将儿童排除在暴力、犯罪、猥亵、性、疾病、死亡等儿童不宜了解的世界之外,“天真无邪”意义上的童年得以可能。波兹曼担心的,随后而来的媒介革命将使“天真无邪”的童年衰落并消逝。


波兹曼着重论述了电视的影响——在他那个时代,电视才是最强大的媒介工具。波兹曼指出,电视侵蚀了儿童和成人的分界线。一方面,获取电视信息不需要任何智力门槛,与印刷文字相比,图像是认知上的倒退,它在很大程度上不要求人们去思考,儿童不需要具备复杂的逻辑、精准的阅读能力便可看懂电视节目中的内容。比如一个儿童要熟练阅读各类书籍得经历长时间的学校教育,但研究表明,儿童在36个月大时就已经开始系统地注意观看电视画面了。


另一方面,电视一股脑地向儿童呈现原本只属于成人的秘密,羞耻的概念被冲淡,行为举止的意义降低了,秘密消失了,童年也就不存在了。儿童与成人在语言行为、饮食习惯、休闲娱乐、需求欲望等诸多方面日趋同质化,他们着装成人化,举手投足成人化,说话方式成人化。与此同时,儿童吸毒饮酒、儿童犯罪的问题也频繁出现在社会新闻版块。


波兹曼本来还寄希望于电脑时代可以重新塑造成人与儿童的防火墙,孰料事与愿违,正因为电脑的普及和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波兹曼所恐惧的电视也成了传统媒体。并且互联网进一步加剧了本来就失控的“媒体接触”,儿童可以通过互联网更快、更便捷、更广泛地知道成年人的世界和秘密,童年消逝得更快。


当家长们还以为自己的孩子什么都不懂时,孩子们早就在互联网上知道了性、物欲、权力、暴力、关系以及潜规则,他们复制着成人世界的行为准则和游戏规则,虽然他们并没有成年人的心智、成熟、责任意识以及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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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喜爱暴力动漫,而家长则普遍偏向于说教动漫。这两难性问题在国产动漫上十分突出。 ? 羊城晚报


守护儿童还是重构儿童?


面对童年的消逝,是否要守护,又该如何守护?


虽然波兹曼的声音一直是主流的声音,但反对波兹曼的声音从来也不曾断绝。像波兹曼的论敌理查德·法森在《与生俱来的权利》就认为,应该将儿童的信息权、教育选择权、性自由权、经济和政治权利等还给儿童。英国研究者大卫·帕金翰在2000年出版的《童年之死——在电子媒体时代成长的儿童》(After the Death of Childhood)也对波兹曼的论点进行一一驳斥,他的发问逻辑是:既然童年从一开始就是文化建构的产物,那么为什么随着文化的变迁,它只能趋于消亡,而不是被重新建构?


在帕金翰等人看来,以纯真来定义童年的方式本身即掩盖了童年生活所需要面对的各种复杂的现实问题,这是一种“真空”的童年观,这样的绝对保护对儿童的成长并非有利,因为这势必会扭曲世界的真相,脱离了现实,它的退场反而可能给童年生活带来某种解放。因此他认为,媒介时代没什么可怕的,儿童可以“按照其自身特点作为文化生产者批判地参与媒体活动”。


显然,帕金翰等人的论调积极、乐观,实际上是“使一个看似已无可逆转的文化趋势合理化”。并且这近乎理论的高蹈,因为它要运作起来需要一系列重要的前提条件,比如明智而完善的家教方式、教育体系、政府政策和媒体系统,更意味着儿童已然习得完善的分辨力。或许更致命的是,重新建构儿童观的一种唯技术主义倾向,仿佛儿童从一开始就像成人那样世故、老成、油腻也没有什么可怕的。他们忽视了一点,儿童的发现是文明的产物,保护儿童是现代不证自明的“常识”。


印刷术的出现诞生了童年,这不免给人一种错觉,童年是媒介和技术的产物,它就像我们生产某一样工具被生产出来而已,没有过多的情感色彩和人文色彩。但不是如此。伴随着印刷术文明的出现,是文艺复兴、宗教改革与资本主义的兴起,是人的自我认知的不断提升与不断自我解放。印刷术为童年的诞生提供了技术条件,但人的发现和解放,是儿童“天真无邪”等文化性属性得以存在的根本基础。


波兹曼认为,“童年的概念是文艺复兴的伟大发明之一,也许是最具人性的一个发明”。为什么是最伟大的发明?因为童年的出现,意味着羞耻心出现了。“没有高度发展的羞耻心,童年便不可能存在。”羞耻心是这个文明化进程的一个极为突出的方面,羞耻是野蛮的控制机制,它构成了对于社会机制、文化惯例以及个体行为的一些不可打破的“禁忌”。正因为羞耻心,成人再也不能像过去那样肆无忌惮地在孩子面前谈论性等话题。


与此同时,从洛克、卢梭、弗洛伊德、杜威到20世纪不同学者关于儿童心理的研究,虽然观点各不相同,但共同点是,认为儿童与成年人不同,并应该认真对待这种不同。波兹曼对此总结道:“我们必须记住,现代童年的范例也是现代成人的范例。当我们谈论我们希望孩子成为什么的时候,我们其实是在说我们自己是什么。我们甚至可以大言不惭地说,如果说在西方文明中人的移情和情感,即单纯的人性,有所成长的话,那么它始终是跟随童年的脚步一起成长起来的。”


也即,童年的发展历程,指向的人类的羞耻心和人道情怀,寄托了人们对于人性应然图景的信仰和追寻。这并非要对儿童进行“极端保护”,我们也认同的儿童可与时俱进参与各种媒介和社会活动,但它的重要前提是:儿童不是成人,必须阻止“秘密”和羞耻心在儿童面前消失。


一旦儿童成为缩小版的成人,可能就意味着人性的堤坝和文明的堤坝被摧毁了。诚如学者陈映芳所质问的:“能取代孩子而成为人类社会道义资源的将是什么?换句话说,有什么是可以让人类社会有所顾忌、自设底线的?当‘孩子’真的消失的时候,成年人既不必承担什么天然职责,也不必为什么‘未来’担忧,那么还有什么是人们必得承担的?有什么是人们无法承受的?”



保卫童年


卢梭在《爱弥儿》的开篇就强调,必须“趁早给孩子的灵魂周围筑起一道围墙”。这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普遍做法,人们有意在区隔成年人和儿童,并将这种区隔上升到法律层面,比如我国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侵害儿童行为的处罚更为严厉。


在有些人看来,成年人为儿童建构的伊甸园,是一种“囚禁”,并在媒介时代将被证明是一种徒劳,但诚如前文论述,从人文角度讲,这是文明的必然结果。当儿童失去,往往也意味着文明失去。在这一认知前提下,我们再来考量媒介时代下如何保护童年这一伊甸园。


波兹曼在书中提到,家庭和学校是抵制儿童消亡的庇护所。但他也发现,家庭的功能在消失,电视是“第二家长”,父亲则是“第四或第五家长”,排在电视、唱片、广播和电影之后。这首先反映的一个重要症结是:童年之所以消逝,很多时候是因为家长的关心和爱缺席(父亲的缺席尤其严重)。很多家长忙于工作,一下班就埋头玩手机,干脆也给孩子一个手机一边玩去,毫不知晓孩子的情感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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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数据显示,近八成家长不知道儿童权利。 ? 禹天建


关心缺位,教育也缺席。不少家长和学校将羞耻泛化,反倒无法建构起儿童的羞耻意识。比如中国许多学校和家长依旧对性讳莫如深,但孩子们早就从各种渠道知道了生理上的性,但他们对于性道德、性的责任却一无所知。


因此,家长和学校的庇护作用,应注重体现在两方面。一是保护。保护儿童的“天性”,避免儿童过早成人化;保护儿童的权益不受侵害;避免儿童接触情色、暴力等内容。另一个则是教育。比如让孩子从小就接受了专业和系统的性教育——这是儿童自我保护的前提,并让他们知晓羞耻的概念,学会自尊、自重、自爱和自我保护。


而很显然,互联网的潮流势不可挡,它还将更进一步渗入儿童生活的方方面面。保护伊甸园不被淹没和摧毁,更应该从源头上着手。应该看到,有无数的儿童色情潜伏在网络平静的水面之下,对此国家必须立法,重典治乱;政府和互联网平台应充分履行监管责任;社会也应广泛参与,有发现就举报。但现实是,目前国家在立法上滞后,与欧美发达国家有不小的距离;互联网平台为了利益放任不管,藏污纳垢甚至堂而皇之。比如B站在事件之后要启动“青少年防火墙”计划,但B站藏匿在二次元名下的儿童情色早就泛滥成灾,平台不可能从来没有意识到,只不过是利益太大,违法成本太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


源头治理的另一个关键在于,媒介信息和文化产品的分级制。欧美主要国家文化产品有多层的分级制度,明确地禁止向儿童销售不适合其年龄层的文化作品,比如影视、游戏等。但在国内,分级制一直是个空白。一方面这造成了许多家长没有这方面的意识,他们在为孩子筛选文化产品时疏忽大意或无所适从,让孩子接触了大量不适宜儿童的信息,家庭的防护功能失效。另一方面是各种信息无差别地涌向成人和儿童,这就如同堤坝失守,各种补救也只是拆东墙补西墙,防不胜防。


总之,童年不仅仅是一个年龄概念,如何对待儿童、如何保护儿童往往是一个社会现代化和文明化程度的直接反映。童年已经在消逝的路上,各种保护措施必须抓紧跟上,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