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会专题与决议-第三届理事会三次会议-北京黄河缘公益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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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理事会三次会议
2016-03-02

北京黄河缘公益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6年2月27日在北京举行。周庆治、徐永光、程玉、王海光、康晓光、陈博、杨懿梅出席会议。赵亦斓因故无法出席,委托周庆治行使表决权。何伟因故无法出席,委托王海光行使表决权。理事出席情况符合《北京黄河缘公益基金会章程》第十四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的要求,理事会会议有效。何进监事出席了理事会。徐永光理事长主持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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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永光理事长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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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会长 周庆治

根据二届理事会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卸任理事、监事都任基金会顾问的提议》,聘请卸任理事、监事黄传会、林旦担任北京黄河缘公益基金会顾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修订后的《北京黄河缘公益基金会章程》、《北京黄河缘公益基金会理事会工作制度》和《北京黄河缘公益基金会监事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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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玉阐述《北京黄河缘公益基金会战略规划报告》



理事们对战略报告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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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晓光对战略报告发表意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北京黄河缘公益基金会战略规划报告》。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秘书处《关于2015年工作及2016年计划的报告》和《北京黄河缘公益基金会2016年度预算及说明》。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投资委员会《2015年投资管理情况及2016年投资活动计划》的报告。

理事会责成秘书处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有关会议文件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