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北京晚报)北京义务教育杂费全免-北京黄河缘公益基金会
  • info@nandu.org.cn
  • 010-51656856
  • 南都微信
  • 南都微博
(北京晚报)北京义务教育杂费全免
2007-08-31

城八区内农村户籍学生免收教科书费

本报讯 (记者李莉)新学期开始,本市城八区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将享受免杂费的政策,而此前本市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已经开始执行免杂费的规定。记者从区县教委获悉,市教委要求新学期小学和初中暂不收取杂费,具体的免杂费规定将于近期出台,北京将实现义务教育阶段杂费全免。

按照我国1986年7月1日起施行的《义务教育法》规定,学校对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之后,国务院出台的《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中允许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收取杂费,即在校学生学习生活所必需的部分公共性杂项费用,主要用于学生饮水、照明、取暖以及课桌维修等项费用支出。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免费后,现阶段学生所交的这项公共性杂项费用将相应取消。

目前,城八区小学学杂费收费标准为城镇户口每个学生每学期80元,农村户口每个学生每学期40元;城八区初中生,城镇户口的每人每学期130元,农村户口的每人每学期80元。

取消杂费后,小学、初中的“一费制”标准将相应下调,调整后的“一费制”收费主要包括书本费和作业本费。根据教委规定,城八区内农村户籍的学生还将从今年开始免收教科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