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已于日前颁布,基于此建立的学籍管理方法不仅将使学生情况一目了然,还将使义务教育保障经费落到实处,使农民工子女就学更有保障。这意味着,依据学籍信息管理制度,每个适龄儿童,在全国任何地区的任何实施国家义务教育的学校都可入校接受教育,(9月20日《广州日报》)
来自全国少工委的数据显示,我国现有2000多万流动儿童,这些流动儿童的义务教育问题,往往由于户籍等原因,无法得到妥善解决。毫无疑问,实行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对于改革建立在户籍制度上的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体制,实现学校教育跨地区对接,保证每一个儿童完整地接受义务教育,防止辍学,以及杜绝义务教育生均经费拨付的误差,都具有重要意义。
按理,实施学籍信息管理,2000多万流动儿童可在流入地选择学校,政府根据学籍信息保障学校的经费,这保障了公民平等的受教育权。但是,笔者担忧,如果不改变当前地区之间、校际之间的教育发展不均衡问题,以及各地升学机会差异过大等问题,基于学籍信息的学籍管理,会面临诸多现实阻力,可能难以顺利推进。
一个事实是,现在在不少城市,为了减少中小学生的择校问题,政府出台“禁择令”,要求学生就近入学,而就近入学的依据是户籍所在地。在发布“禁择令”的同时,有的地区还希望从“出口”上来解决择校问题,比如,将重点高中的部分招生名额,按初中学生人数比例,分配给各个初中。显然,由于这些政策的限制,非本学区尤其是农民工子女想凭借学籍信息管理政策在城市自由入学就没那么容易了。
同时,在实施流动儿童教育中,除了有当地居民认为“外地孩子占有本地教育资源”的抱怨,还有一些人为设置的“壁垒”,包括各地教材不同、升学考试的要求不同、报名考试的条件不同,在外地求学的流动儿童,还得回本地去升学,可以想象,求学的学籍管理与升学的户籍管理,在未来很长时间中会并存,而这种并存关系,事实上,并没有从整体上解决教育公平问题。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到,学籍信息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关键在于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以及高等教育机会的公平配置。如果没有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地区之间的教育差异、学校之间的教育差异巨大,那么,择地、择校就无法避免,推行学籍信息制度,必然受到各种阻力;如果高等教育机会在各地配置比例悬殊,各地的高考升学率不同,尤其是获得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机会相去甚远,那么,高等教育升学机会的地方保护,就不可避免地存在。
实施学籍信息管理,迈出了向传统户籍管理制度所造成的由于户籍所在地不同,受教育机会不平等等不公平问题挑战的第一步,但能否突破长期来的户籍管理制度对学生求学、升学,以至未来就业的影响,取决于对法律所明确的公民平等受教育权的全面实践,以及教育观念与教育制度的根本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