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下午,秘书处全体人员组织参加了2013年第一期永光分享会。
徐永光理事长首先提起刊登在《中国慈善家》杂志 2013年3月号上他的一篇名为《富人慈善亟需智力支持》的文章。文章中,徐永光提到慈善远非“扶贫济困”、“乐善好施”这么简单,专业化的管理模式将使慈善事业如虎添翼,创造出更大的价值。
在中国,股权捐赠仍需缴税,基金会的投资收入也需纳税,抑制了富人慈善。永光提出:在现有的法律制度下,有一种更为妥善的方式,让富人慈善家巨额捐赠能够如愿以偿,那便是公益信托。依据2001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富人慈善家完全可以建立公益信托基金,以专业化手段管理信托基金,信托基金收益用于公益,从而实现捐赠的目的。
之后,徐永光理事长着重谈了本次分享会的主要内容,分享了“以权谋捐可以休矣”的观点。他指出,在目前的经济社会环境下,以“全民慈善”的名义,号召大家尽自己的一分金钱和时间去支持公益慈善,实际上是公权对私人财产的侵害,绑架慈善,掏空整个社会,最终只能是全民“被”慈善。同样,他也指出,在3月中旬结束的两会上,人大代表提出设立慈善税,每人以交税的形式支持公益慈善,实际上也是一种变相的“以权谋捐”,将慈善捐款建立在不自愿的情况下,百害而无一利。
最后,徐永光就慈善组织免税资格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他以建立一个10亿规模的基金会和一个200万规模的基金会做比较的例子,论证当前对于慈善组织的免税政策存在着较大的弊端,现如今的免税政策,不仅不会鼓励基金会的发展,反而制约。另外刘洲鸿也指出,目前广东省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即民非在内的公益机构,能享有免税资格的不到1%,目前而言,免税资格实际上只是小部分群体的优惠政策而已。